单选题 2.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2014年一法专一第19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未经乙的同意转质,对于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应当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不可抗力,丙没有责任。故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