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产业园区评价基本原则不包括()。
4.2 评价总体原则 突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优化完善产业园区规划方案,强化产业园区污染防治,改善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a)全程互动 评价在规划编制早期介入并全程互动,确定公众参与及会商对象,吸纳各方意见,优化规划。 b)统筹协调 协调好产业发展与区域、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关系,统筹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共治、资源集约节约 及循环化利用、能源智慧高效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重大事项,引导产业园区生态化、低碳化、绿色化 发展。 c)协同联动 衔接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细化产业园区环境准入,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及其环境影响评 价内容简化,实现区域、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系统衔接和协同管理。 d)突出重点 立足规划方案重点和特点以及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特征,充分利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数据资料 及成果,对规划实施的主要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重点关注制约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和重大环境风险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