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地处县城的建材商城,房产的原值为35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000平方米,其拥有运输车辆12辆,每辆自重吨位为10.8吨。2014年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各种建材取得销售收入15000万元;
(2)销售成本6000万元;
(3)销售费用2200万元,含广告费支出1500万元;
(4)管理费用1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0万元(不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5)财务费用600万元,含尚未竣工的扩建工程借款费用支出30万元;
(6)缴纳增值税250万元、营业税24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1.92万元;
(7)营业外支出25万元,包括10万元的火灾损失(保险公司赔偿了6万元)、5万元的滞纳金罚款、10万元向贫困地区捐款(通过了有关部门)。
(注:房产税的减除率为30%;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7元/平方米、车船税为40元/每自重吨位,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
【正确答案】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3500×(1-30%)×1.2%=29.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
应纳土地使用税=1.5×7=10.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车船税;
【正确答案】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车船税:
应纳车船税=12×11×40=528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当年的应税收入为15000万元
允许扣除的销售成本为6000万元
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的计算:
允许扣除的广告费=15000×15%=2250(万元),大于15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200万元
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及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计算:
800×60%=480(万元);15000×5‰=75(万元),调增所得额=800-75=725(万元)
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1500-(800-75)-29.4-10.5-0.528=734.572(万元)
允许扣除的财务费用=600-30=570(万元)
允许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24+21.92=45.92(万元)
允许扣除的营业外支出的计算:
当年利润=15000-6000-2200-1500-600-45.92-29.4-10.5-0.528-25=4628.652(万元)
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4628.652×12%=555.4382(万元);当年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全额扣除。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628.652+725+5=5358.652(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358.652×25%=1339.663(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新华纺织厂有固定资产原值为60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为400万元,生产用房150万元,非生产用房50万元。2014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的一部分有关资料如下:
(1)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为900万元(无退回和折让);
(2)企业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销售利润295万元,国库券的利息收入5万元;
(3)当年已列支的工资总额为205万元,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4)业务招待费6万元;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5)本期因排污处理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1万元作为了营业外支出;
(6)向有意进行联营的单位支付赞助费1万元,用于办理联营事务的各项开支。1万元作为了营业外支出;
(7)本期有物资损毁2万元,保险公司全部给予了理赔;
(8)本期向红十字事业捐款10万元,其中有2万元是企业对红十字事业的直接捐赠。10万元均作为了营业外支出;
(9)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在减除残值5%以后,对6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律按10%的比例计提了折旧。
除上述资料外,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标准是机器设备8%,生产用房5%,非生产用房4%,残值减除的比例为5%。
企业已按实现利润300万元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即:
300×25%=75(万元)
请根据上述所给的资料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的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1)三项经费的调整: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部分应调增所得额。
允许扣除工会经费限额=205×2%=4.1(万元)
调增所得额=10-4.1=5.9(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205×14%=28.7(万元)
调增所得额=30-28.7=1.3(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05×2.5%=5.125(万元)
调增所得额=15-5.125=9.875(万元)
(2)业务招待费的调整:
6×60%=3.6(万元);900×5‰=4.5(万元)
应调增的所得额=6-3.6=2.4(万元)
(3)保险公司所给的2万元理赔,既不纳入收入总额征税,也不在所得税前扣除。净损失为0。
(4)折旧的调整:折旧的提取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取。
允许扣除的折旧费=400×(1-5%)×8%+150×(1-5%)×5%+50×(1-5%)×4%=30.4+7.125+1.9=39.425(万元)
应调增的所得额=600×(1-5%)×10%-39.425=17.575(万元)
(5)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限额=300×12%=36(万元)
企业对红十字的2万元直接捐赠应调增所得额;另外8万元的间接捐赠按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
(6)对国库券利息收入5万元,按规定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7)排污的1万元罚款和支付的1万元赞助费按税法规定不允许列支。应该调增所得额。
(8)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5.9+1.3+9.875+2.4+17.575+2-5+1+1=336.05(万元)
(9)企业应纳所得税额=336.05×25%=84.0125(万元)
(10)本年应补所得税税额=84.0125-75=9.012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