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B.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中文译文内容存在异议时,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
  • C.公证文书的结论均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D.申请日后形成的记载有使用公开内容的书证不能用于证明专利在申请日前使用公开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八章第2.1节中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八章第2.2.1节中规定,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八章第4.3.4节中规定,如果公证文书的结论明显缺乏依据或者公证文书的内容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则相应部分的内容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公证文书仅根据证人的陈述而得出证人陈述内容具有真实性的结论,则该公证文书的结论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八章第5.2节中规定,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形成的记载有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内容的书证,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专利在申请日前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由此可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