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老王户籍所在地为A县,于2005年5月搬往B县。其于2006年1月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三个儿子王一、王二、王三追索赡养费。王一、王二、王三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县城。关于此案的管辖法院,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赡养费案件的管辖权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9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又由于原告起诉时在B县居住不到一年,B县不构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仍应以其户籍地为住所地,由A县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都有管辖权。故,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