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10月1日,A公司(记账本位币为入民币)在其境外子公司B公司有一项境外净投资外币6000万元(即FC6000万元)。为规避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A公司与某境外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外汇远期合同,约定于2007年4月1日卖出FC6000万元。A公司每季度对境外净投资余额进行检查,且依据检查结果调整对净投资价值的套期。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2—1所示。
表12-1 套期核算资料汇总 日期 | 即期汇率(FC/人民币) | 远期汇率(FC/人民币) | 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 | 2007年10月1日 | 1.71 | 1.70 | 0 | 2007年12月31日 | 1.64 | 1.63 | 4000000 | 2008年12月31日 | 1.60 | 不适用 | 6000000 | |
A公司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远期合同的时间价值排除在外。假定A公司的上述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所有条件。
要求:对A公司作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A公司的会计处理:
(1)2007年10月1日,外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0,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被套期项目——境外经营净投资 1026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2600000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套期工具——外汇远期合同 4000000
财务费用 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200000
(3)2008年3月31日,确认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套期工具——外汇远期合同 2000000
财务费用 4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400000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贷:套期工具——外汇远期合同 6000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