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2013年10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的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以公路运输方式运输公司的货物,合同有效期为1年。同时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在12月10日前甲公司将货物运交丙公司。12月3日,甲公司将丙公司订购的货物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出具的货物托运单载明:托运人为甲公司,收货人为丙公司。   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委托丁公司将货物运交给丙公司,丁公司将货物运到丙公司所在地后,以乙公司拖欠运费为由扣留。经查,乙公司拖欠丁公司运费一事属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
【正确答案】丙无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丙公司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丁交付货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有权要求甲交付货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丁公司是否有权对货物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丁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行使要件之一。在本案中,丁占有的货物不是其债务人乙所有。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所以,丁无权行使留置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没有和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仅能向乙公司追究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
【正确答案】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