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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代号 |
建设单位原因 |
不可抗力因素 |
施工单位原因 |
延长的时间 |
延长和缩短1天的经济得失(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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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 F G H |
0 1 1 2 0 3 0 3 |
2 0 0 0 2 2 2 0 |
0 1 -1 2 -2 0 0 2 |
2 2 0 4 0 5 2 5 |
600 800 600 500 700 800 600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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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8 |
2 |
20 |
图5 计划网络图(2)
所以网络计划图上的关键线路为①→③→④→⑥→⑦,其计算长度为84天。
(2)计算出计划网络图3各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如图6所示。
图6 施工过程实际网络图(2)
所以,网络计划图2的关键线路为①→③→④→⑤→⑦或由关键工作B→C→F→H组成的路线,其计算长度为89天。
2.(1)施工单位要求顺延工期18天不合理。因为虽然这18天是没有考虑施工单位原因对工期的影响,但是却将建设单位及不可抗力原因对所有工作的影响都加在一起,其中一些工作不在关键路线上,如果它们的延误工作持续时间不超过各自的总时差就不会影响总工期。
(2)施工单位要求顺延工期5天也不合理。因为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
3.由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长,其计算如图7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