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先给其5000元活动费,并允诺事成后再给10000元好处费。期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木材为由进入丙家,用毒药将丙某毒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木材,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甲某、乙某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
  • B.乙某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免予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 C.甲某是教唆犯,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 D.甲某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共犯的认定 [解析] 乙某犯罪系甲某教唆产生,因此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因甲系教唆犯,当作为主犯处罚,乙某因“不忍下手而离去”,成立犯罪中止,而且是预备阶段的中止,应当免除处罚:乙某在盗窃案审查期间供述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非同类犯罪,属于自首;甲某故意杀人未完成系意志以外的原因即乙某中止犯罪,又因为在预备阶段,因此成立犯罪预备。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本题是一道案例分析题。在做类似案例分析题时,一定要以各犯罪人的行为为主线,分别进行分析。此外,还要注意各个犯罪人之间的内在联系,毕竟,这涉及各犯罪人犯罪的地位和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