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从税制优化的角度论述我国目前进行的“营改增”税制改革。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覆盖面更广, 意义更大。
从税制优化角度来说, 我国进行的“营改增”有以下意义:
(1) 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 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 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 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未全面实施“营改增”前, 营业税纳税企业没有动力就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索取发票, 同样地, 增值税纳税人在接受营业税纳税企业提供的服务时也没有实际动力索取发票。 但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 整个价值链会被打通, 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 因为每个增值税纳税人都会积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便抵扣进项税。通过隐瞒交易偷漏税的行为很可能会随着税制改革大幅减少。
(2)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 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增值税从“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之后,更加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在原“生产型”增值税情况下, 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不予抵扣, 增加了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 技术密集型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税负, 加剧了国家产业结构的失衡, 制约了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升级。 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不予抵扣, 使设备更新改造越多的企业税负越沉重。 2009年增值税全面改革为“消费型”之后, 允许对外购生产机器设备的已纳税额予以抵扣, 避免了重复征税, 使得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企业都可以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 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3)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 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 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4) 创造了更加公平、 中性的税收环境, 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在推动产业转型、 结构优化、 消费升级、 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类的主要税种, 在发挥税收的效率原则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 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 消费、 劳务等诸多生产经营领域, 凡从事货物销售、 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 税基极为广阔, 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 稳定地增长。
从企业角度来看, “营改增”税制改革带来的好处有: 提高服务业的盈利能力;减少轻资产运输业税负; 降低建筑业利润总额, 提高资产负债率。
综上所述, 营改增之后, 中国将采用统一的增值税制度, 隐瞒交易造成的偷漏税行为会相应减少, 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 “营改增”税制改革使得我国税收制度更加合理, 若“营”“增”两税并存, 会造成经济运行扭曲, 妨碍经济结构调整, “营改增”税制改革是我国进行结构性减税的必要措施。
附表: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 |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