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8.简述逮捕变更的情形。
【正确答案】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逮捕人存在某种情形,不宜继续羁押,或者被告人已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刑,判决虽未发生法律效力但已不应对其继续羁押的,可以变更逮捕这种强制措施。可以变更的情形有:(1)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2)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3)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4)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5)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对于具有上述情形的,可以通过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变更逮捕措施。人民法院对于具有(4)、(5)两种情形的,还可以决定将被羁押的人释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