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支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30万元。
乙公司将3个模具加工完毕后,按照甲公司的通知,于2014年8月17日将1号模具、2号模具分别交付给甲公司下属的A公司、B公司。因甲公司在另一笔业务中尚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乙公司留置了价值20万元的3号模具。
2014年9月17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交付3号模具构成严重违约为由,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38题)
问答题
2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有名合同?
【正确答案】是承揽合同。《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本案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加工模具,故为加工承揽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8.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部分有效,即其中20万元的部分有效,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我国《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故定金最多可约定20万元,超过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9.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留置。《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留置权的发生,需要债权与留置的财产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但是商事留置不需要牵连关系,只要合法占有即可。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商事主体,乙基于承揽合同合法占有甲公司的财产,虽然没有牵连关系,依然可以留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0.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无权解除。在双务合同中,因为一方违约而导致非违约方解除合同,需要的前提是,一方陷入违约之状态。本题中,乙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没有交付3号模具,是因为行使留置权,故不构成违约,因此,甲公司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