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适用于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 评价及控制。 市政、 通信、 交通、 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 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远海区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周围不存在噪声敏感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