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国有企业,甲公司连续3年亏损,经营十分困难,被乙公司兼并。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银行债务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
A、
可按规定免除贷款利息
B、
可按规定免除贷款本金
C、
可按规定分5年还清利息
D、
可按规定分5年还清本金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国有企业的兼并。优势企业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经银行核准,可免除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利息;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本金可分5年还清,如果5年内还有困难,可给予1至2年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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