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资料一
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火了。“你今天看直播了吗?”———成为一些年轻人聊天的高频词。“无直播不传播”走进千万普通人的世界,秀场、体育、电竞等各类直播形态“遍地开花”。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和一个注册账号,人人都可以变成“直播车”,日进斗金的“传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持续加入,也使之成了当下最热的创业“风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线直播平台有1000多家,覆盖用户超过3.4亿。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月活跃用户超千万,高峰时段部分“房间”在线用户可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2016年整个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超百亿元,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互联网传播的新业态,在呈现出井喷发展的同时却伴随着诸多乱象出现。为了推高流量、“吸粉”牟利,某些网络主播可谓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地“博出位”,烧车、吃虫子、喝辣椒水,甚至吸毒、“造娃”等让人瞠目结舌的内容都曾出现在网络直播中,不惜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充斥不少色情、淫秽、暴戾、涉毒、猎奇等内容。
2016年8月的一天,在六间房秀场上,一团队打着户外直播的名号,进山里捕杀野生动物,且手段极其残忍,以此来博得关注,并索要礼物。
2016年10月31日曝光的一段网络视频,两名男子在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给四川凉山州村民发钱,直播结束后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灵璧县一名女子为吸引粉丝,在澡堂洗澡的时候用手机直播洗澡,一些女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曝光,引无数人“围观”。
除了直播内容“博眼球”,天价打赏乱象也引发各界关注。近期,上海一名十几岁女孩偷用其母亲手机给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花掉了家里25万元存款。
“有人通过花钱来购买存在感,满足虚荣心;有人则借此成名,为自己牟利创造条件;更有一些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三方合谋,从普遇网民观众身上‘套利’。”某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专家这样分析网络直播乱象的产生根源。
资料二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2016年2月至4月,全国扫黄打非办组织协调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查办了一批网络直播平台违法违规案件,一万余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
2016年7月1日,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表演活动中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以及一些表演者活动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规范。同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有关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有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提出对主播实施“实名制+黑名单”措施,被称为“最严新规”。12月,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网络直播平台要有许可证,网络主播也要进行身份证实名注册。其中指出,2017年起,未经审批的网游也不得直播。
有专业人士认为:“这些新规出台后直播行业有所好转,‘管而不清、理而不顺’的老大难问题也得到改善。但网络直播乱象仍不时惊爆眼球,有的还在法律与规则边界跳舞。”
有专家说:“把好内容关是治理网络直播乱象的基础,网络直播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某大学法学教授指出:“黑名单制度落实的前提,是应当有完善的审查机制,该机制首先还要解决的就是实名登记工作。然而,我国的身份信息盗用情况泛滥已经成为共识,冒用身份证信息注册直播的不在少数,黑名单制度如果建立在虚假信息的基础上,那么这个制度要落实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况且,直播平台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比如,内容违规属于版权局的管理范围;传播过程中的违规由文化部门管理;如果运用电影和电视的审查机制,监管方面则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包括公安、工信等部门。如此多部门联合管理、交叉管理,结果很可能是都有监管权,却无人真正去管。”
某律所的李律师认为:“规定中应持双证上岗,是对网络主播和平台的基本要求,而相关部门进行监管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于是,大部分监管责任落到了直播平台自身。然而,持证上岗的主播也不代表在直播中就一定不会违规,直播即时性太强,临时突发状况很难避免。”
有法律专家表示:“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对于色情等界定不够具体,导致网络直播频打‘擦边球’。但随着政策的实施,整体而言,直播行业将更加规范,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网络直播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正在进入全民时代。它带来各种可能性,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
问题:
结合资料,从政府部门的角度谈谈如何更好地规范网络直播。
要求:对策合理、可行、针对性强。不超过500字。
网络直播的兴起伴随着乱象丛生,政府部门应更好地规范网络直播,具体建议如下:
(1)完善相关网络直播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用法律法规对网络直播行业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规范。严格要求网络直播平台遵守相应的网络直播的规章制度,同时对于直播公司的注册审批要严格其审批流程,对从业人员的规范,实名制入职。
(2)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督监管,使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化。政府出台关于网络直播行业的相应规范准则,肃清网络直播行业的市场风气,加大网警的投入力度,对网络直播进行无死角监控,提高直播人员违法成本的同时,出台“黑名单”,对于违规违法的从业人员,依法处理,禁停其直播,写入黑名单。
(3)加强网络直播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严格规范其入职要求。建议政府组织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对于即将入职的主播要进行岗前培训,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规范。
(4)加强管理网民教育及规范。采用实名制方式登录直播平台观看直播,由于未成年人消费观念未成熟,未满18周岁网民要禁止观看直播,同时政府主导,对网民要进行合理的上网消费教育,切勿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