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5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6月份购入A、B两种债券,购入价分别为50万元和80万元;当月又将债券卖出,A债券售出价55万元;B债券售出价82万元。

(4)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4.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5)与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取得利息收入200万元。

(6)银行5月份,收回一套房屋,该房屋由于贷款企业贷款无力偿还,抵债作价120万元,6月银行将该房屋拍卖,取得拍卖收入146万元。

(7)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该银行向当地人民银行贷款2000万元,支付第2季度利息3.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银行2010年第2季度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

(2)计算该银行2010年第2季度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

(3)计算该银行2010年第2季度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4)计算该银行2010年第2季度与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5)计算该银行2010年第2季度房屋拍卖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2010年第2季度人民银行向该银行贷款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______

【正确答案】

(1)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500+8)×5%=25.4(万元)

(2)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55+82-50-80)×5%=0.35(万元)

(3)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300×5%+5000×4.8%÷12×2×10%)×5%=0=95(万元)

(4)与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5)单位或个人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时,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银行拍卖房屋应纳营业税=(146-120)×5%=1.3(万元)

(6)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