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举例论述文学形象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形象有何不同?(2001年华中师范大学考题)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作为文学的表现形态,文学形象既不同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形象,也不同于其他艺术种类塑造的形象。文学形象与审美和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因审美和语言而形成了自己独具的性质与特点。 文学形象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形象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称之为形象的,一般都是指可以让人直接目睹的事物的外貌和形体,而这种外貌和形体又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外部形式。作为审美活动的产物,文学形象与日常物象在这两点上都有极大的区别。文学形象是审美创造的结果,是主观与客观两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之后的产物。中国古代文论所以用“意象"而不用别的概念来界定艺术形象,就是为了强调艺术形象中既有主观的“意”,又有客观的“象",是主客观的结合。任何一个文学形象的诞生过程,都是创造者的审美感受与生活对象相互融合、相互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对作家来说,它是主体的对象化;对生活对象来说,它是对象的主体化。在生活对象向艺术形象的转化过程中,前者是指主观审美意识的客观化,即主体将审美的思想感情投射于对象之上,使生活对象成为主观审美意识的“载体"或“化身”,将主观的、内在的思想感情物化、外化;后者则是指客观因素的主观化,即生活对象作为客体,只有经过主体的感知、理解,经过艺术形式的裁剪、结构,从“自在之物”转变为“为我之物",从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转化为主体人生经验的一部分,成为审美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才可能升华为艺术形象。 在文学形象中,不仅有经过主体创造性想象加工过的客观事物,而且还包含着主体对其所表现的对象的审美态度,包含着他的个性和他的理想。而后者正是文学独创性的主要构成因素。因此,为了强调生活形象与艺术形象的这种区别,中国古代文论一般把前者称为“物象”,而把后者称为“意象",用“意”与“象”的结合来揭示形象构成中所存在的主客观因素。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