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为6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 )。
A、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B、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C、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D、
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00-60=4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10万元。所以,应当转出的未交增值税=100-60-3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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