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女)和乙(男)于2003年3月结婚, 2005年元月甲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 )情形下可以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A.甲提出离婚的
B.乙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甲与他人通奸怀孕,乙提出离婚的
D.乙是军人,提出离婚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审判实践的经验,出现下列情形时应认为是“确有必要”:第一,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的事由,如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可能等;第二,女方婚后与人通奸以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因此,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