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我国法律上的具体体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含义包括:(一)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中加重原判刑罚;(二)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改判的,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三)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确需改判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在事实查明后,如果没有变更原判认定的事实,也不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二审法院不得借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将仅是量刑过轻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一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一)有利于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可以消除被告人担心上诉加重刑罚的思想顾虑,大胆提起上诉,从而通过第二审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有利于维护上诉制度,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如果被告人因为害怕上诉加刑而被迫放弃上诉,这样上诉制度就会流于形式,不利于二审法院通过重新审理案件纠正第一审裁判可能出现的错误,不利于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三)有利于促使人民检察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上诉不加刑原则,要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审判监督、依法抗诉的职责。
但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法院都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如果第一审判决确属过轻,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样的规定,是在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