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4.
从事饮食行业的细菌性痢疾患者可恢复工作的标准是 【 】
A、
待症状消失、大便镜检阴性且停药后粪便培养连续2~3次阴性
B、
待症状消失、大便镜检阳性且停药后粪便培养连续2~3次阴性
C、
待症状消失、大便镜检阴性且停药后粪便培养连续1~2次阴性
D、
待症状消失、大便镜检阳性且停药后粪便培养连续1~2次阴性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凡从事饮食、托儿所和水源管理等重要行业人群,必须定期做大便培养,发现带菌者应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彻底的治疗。待症状消失、大便镜检阴性、停药后粪便培养连续2~3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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