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千叶公司的破产案件中,以下当事人提出的各项主张,哪些应予以支持?(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AB选项中的机器设备均不属于千叶公司所有,故张三和甲工厂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自己的财产,AB选项当选。《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C选项中,A银行的贷款为无担保贷款,不得优先受偿,不当选。D选项中,B银行的贷款为担保贷款,可以设定抵押的办公设备优先受偿,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