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能否返岗上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因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具有高度感染性,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不应返岗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