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规定不符?
风景资源分为自然资源与人文景源两大类
景源评价分级共有一级、三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小型风景区的规划图纸比例为1/10 000~1/5000
[解析]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3.2.8景源评价分级应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