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台湾同胞张某2019年在中国内地居住满一年不满六年,2019年在深圳某台资子公司履职,每个月在深圳子公司取得工资薪金2万元,在台湾母公司取得工资薪金1万元,每个月去香港一家关联公司服务7天,由香港公司在相关支付工资薪金1万元。为简化计算过程,加上每个月均为30天。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张某2019年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元。
A、
82733
B、
59080
C、
64554
D、
7308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考点] 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题考查无住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019年,张某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额=40000×=35333.33(元)。张某2019年度综合所得=35333.33×12=42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24000-60000=364000(元)。张某2019年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364000×25%-31920=59080(元)。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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