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李某第一次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第一次行权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4.5)×30000=22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5000×20%-16920=28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