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2008年董先生与某旅行社签订华东五市火车8日游合同(6月19日—6月26日),并付款2850元。董先生6月19日到该旅行社未取上票,该旅行社称18日直接去火车站即可,到了18日旅行社又告诉董先生没有票,称19日有票可直接去火车站。到了19日,董先生到了火车站又被告之没有票,要等20日的票。董先生只能拉着行李返回。对该旅行社违约和愚并消费者的行为,董先生向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问:旅行社应该作何赔偿?
【正确答案】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规定: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按照这条规定,该旅行社需赔偿董先生285元。但在这个案例中,该旅行社除了违约,更有愚弄消费者的行为,对于这一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并没有提及,因此,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也“无法可依”,只得与该旅行社协商,为董先生争取精神损失赔偿。最后达成协议,该旅行社赔偿董先生500元,已签订的旅游合同继续履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