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0年10月6日,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以FOB大连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一批华人春节用品的合同。由加拿大公司投保了水渍险。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是2000年12月15日至31日。乙公司所订中国籍货轮“大洋”号在来大连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1年1月21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0年12月30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温哥华,造成收货人加拿大丙公司一系列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了该加拿大丙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在赔偿丙公司后,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可以。本案承运人以保函倒签了提单,应对因此而造成的延迟交付负责。因此乙公司可以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本案属于倒签提单的行为,即将实际装船的日期前提的行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不可以。水渍险并不承保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因此乙公司不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