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下列行为之一: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5)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
(6)在医疗机构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损失的;
(7)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恐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
(8)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的,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寻衅滋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