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运用。
成本—效益分析法就是针对政府确定的建设目标, 提出若干实现建设目标的方案, 详列各种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 通过分析比较, 选择出最优的政府投资项目。 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运用, 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项目的效益、 成本和贴现率。
(1) 效率和成本的确定。 与微观经济主体的支出相比较, 财政支出的成本与效益包含了更多的内容。 除了计算微观经济主体所应计算的一切之外, 它还须增加计算: 与本支出项目无直接关联的一切可用货币计量的成本与效益, 与本支出项目直接和间接关联的一切不可用货币计量的成本与效益。
(2) 贴现率的确定。 ①贴现率应当至少等于举借外债的利率, 因为即使项目全部都是用国内融资, 但由于假定放弃其中的一个项目可能会给其他项目提供资金, 从而减少了举借外债的需要。 ②贴现率也不应低于国有企业因政府增加资本投入而取得的收益率, 否则, 把资源从政府项目上转移到国有企业可能会增加收益。
(3) 时间期界的确定。 时间期界确定的长与短, 直接影响着项目效益与成本现值。 一般来说, 不同的项目,时间期界不同。
(4) 优先次序的确定。 在项目选择的过程中, 一般的原则是选择支出既定情况下的净社会效益最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