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下面是一个完整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标注“略”的为正常内容),请阅读后指出错误点并说明原因。答题时,请先在试题卷上找出错误点,然后将错误所对应的行号、错误内容和错误原因分别标在答题卷的“错误点位置”、“错误内容”和“错误原因”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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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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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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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估价项目名称{{/B}}
大达储运公司四方路仓库部分土地和库房估价。
{{B}}二、委托估价方{{/B}}
(略)
{{B}}三、受托估价方{{/B}}
(略)
{{B}}四、估价目的{{/B}}
为大达储运公司以四方路仓库部分土地、库房作价与外商举办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价格依据。
{{B}}五、估价依据{{/B}}
(略)
{{B}}六、价格定义{{/B}}
本报告提供的土地价格是指熟地价格和库房的现时市场价格。
{{B}}七、估价期日{{/B}}
2009年9月。
{{B}}八、估价日期{{/B}}
2009年8月30日至9月20日。
{{B}}九、估价结果{{/B}}
土地价格总计:19.1万美元,单位地价39.3美元/m2
房屋价格总计:419.2万人民币,单价722.8元/m2人民币。
{{B}}十、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B}}
(1)评估对象为大达储运公司四方路仓库中的部分生产经营用地和库房。大达储运公司与外商达成意向:在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前提下,将部分生产用地作价投入合资企业。
(2)本报告所称市场价格是指公开市场价格。
(3)未经评估单位书面同意,本报告不得用于任何公开文件、材料或者在报刊杂志上刊载。
(4)本报告有效期为1年。
(5)本报告不对任何第三者承担责任。
{{B}}十一、估价人员签名{{/B}}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编号×××××
××× 经济师、资产评估师 编号××××
{{B}}十二、土地估价机构{{/B}}
(略)
二OO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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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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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估价对象描述{{/B}}
1.土地位置状况
位置:四方路仓库位于某市四方路150号,靠近码头。
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土地面积:四方路仓库总用地面积为152000m2,其中估价对象土地面积为4850m2
土地利用状况;四方路仓库用地中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8.5%,为104120m2,其余为道路、食堂、办公、浴室及厂办幼儿园及绿化等占地。
土地等级:6等。
2.土地权利状况
评估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略)。该土地于2001年经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征用当地农地,并严格按规划建设使用。
3.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状况(略)
{{B}}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B}}
1.一般因素
某市为重要港口工业城市,有优良的港口、铁道、公路和航空运输条件。气候温暖,四季分明,地质、水文条件良好,工业基础雄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外资看好其良好的投资环境,该市发展前景越来越好。
2.环境因素
四方路仓库所在地区为该市的主要工业仓储地区,交通条件极为方便,路网港汊纵横交错,铁路、公路、水路应有尽有,市政基础设施也很齐全(“五通”:通路、电、上水、下水、电信),具备了工业仓储用地的优良环境和硬件条件,是理想的货物运输集散地。
3.个别因素
四方路仓库土地的最佳用途即为仓储运输用途,无改变用途的可能性,评估对象所用市政设施全部取自四方路仓库已建成的未合资部分。食堂、办公等也均可无偿使用。该地地势较高,无水浸和暴雨积水记录,地面荷载力良好,均能达到设计要求。市政基础设施齐全,达到“五通一平”,地上建筑物面积58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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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土地及附着物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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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估价原则{{/B}}
(略)
{{B}}二、估价技术路线{{/B}}
由于市场上不存在与估价对象相似的成交实例,但可由委托方提供土地开发成本及其收益资料,故采用成本法和收益还原法评估地价,为了使成本法评估地价更加准确,以比较法求出生地地价再加上实际开发费用求出熟地价。库房采用重置价折旧法评估。
{{B}}三、估价过程{{/B}}
基本公式:
评估对象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一)土地估价
1.成本法评估土地价格
本案所称成本法评估土地价格,是以估价对象附近或同一供需圈内近些年的土地出让实例,先采用比较法求出生地地价,再加上土地开发费得到评估土地“七通一平”的熟地地价。
(1)比较实例选择。
本次评估收集了以下3个比较实例。
比较实例A:东平路32号,国有出让仓储用地。
比较实例B:临江路158号,国有出让运输业用地。
比较实例C:临江路194号,国有出让工业仓储用地。
(2)比较因素选择。
比较因素选择了影响仓储业用地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详细说明略)。
(3)编制因素条件说明如下表所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估价目的中对土地权利说明不明确。 (2)无估价对象描述。 (3)估价定义中用途、基础设施、年期、权利未说明。 (4)估价期日非具体时点(无“日”)。 (5)估价结果中无大写、无汇率、币种不统一。 (6)无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7)“需要特殊说明事项”中未对估价的假设条件(价格)进行说明。 (8)说明事项中,未办理出让手续就入股。 (9)报告有效期应为半年。 (10)非土地估价师。 (11)出具报告的时间离估价基期过长。 (12)无四至说明。 (13)无土地登记状况说明(地号、图号、证号等)。 (14)土地级别与土地等混同。 (15)他项权利无说明。 (16)征地审批机关应为当地政府,而非土地部门。 (17)一般因素描述不全(需进一步说明)。 (18)区域因素分析错为环境因素分析。 (19)个别因素描述不全(需进一步说明)。 (20)估价方法应用错误(需进一步说明)。 (21)因素修正表案例B错,应为23.47。 (22)土地开发费无依据、不是客观费用。 (23)计息期错,应为1年。 (24)未计算土地税费、土地增值收益。 (25)未作年期修正。 (26)收益还原法中,收益不是客观收益。 (27)未扣除房屋收益。 (28)还原率无依据。 (29)两种估价结果相差过大,不能用算术平均值。 (30)土地征用日期与竣工日期矛盾。 (31)房屋折旧计算错误(年限错误,不应扣残值)。 (32)附件中缺土地使用权证书(图、证)。 (33)附件中缺资质证书、估价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