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1982年《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限制和剥夺。我国在历部宪法中都以专门章节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列举公民的基本权利。1982年《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总纲”之后,“国家机构”的前面,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作为国家权力来源的宪法价值。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的原则。
(4)法治原则:从宪政的发展史来看,是权力不断受到约束和规范的历史。作为宪政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一般包括宪法优位、法律保留和司法独立三方面基本内容。我国宪法中也有对于法治原则的宣告。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效力,体现了宪法优位的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体现了司法独立原则的要求。
(5)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保障公民权利。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①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条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确立了公民的监督权和批评权。③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宪法》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规定了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