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电子科技公司委托乙与丙两自然人一起为公司购买一批工作人员制服,乙未与丙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乙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乙和丙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乙和丙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 D.乙和丙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丙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乙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在共同代理的情形之下,如果其中某一个或数个代理人的自己过错导致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民通意见》第79条有明确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知,A项正确。丙对造成甲公司的损失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故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