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______
  •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本题综合考查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事务执行、利润分配和企业形态转化,难度不大。A项中,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说明甲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甲不能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A项错误。B项中,《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说明普通合伙人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B项正确。C项中,《合伙企业法》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项正确。D项中,《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该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据此,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此时有限合伙企业转化为普通合伙企业,但是普通合伙人不能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