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车间由冲、铣、钻三个工序组成生产齿轮产品,现有生产设备及各工序台时定额如表所示。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生产7.5小时,设备计划检修率5%(年制度工作日数300天)。
设备数量与工序台时定额
| 工序名称 | 冲床加工 | 铣床加工 | 钻床加工 |
| 单位产品台时定额(小时/件) | 100 | 45 | 40 |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冲床20台 | 铣床15台 | 钻床10台 |
计算单台设备年有效工作时间。
单台设备有效工作时间:
T单=7.5x2x300x(1-0.05)=4275(小时)
分别计算冲床、铣床、钻床设备组年有效工作时间及生产能力。
设备组有效工作小时数:
T冲床=T单xN车=4275x20=85500(台时)
T铣床=T单xN铣=4275x15=64125(台时)
T钻床=T单xN钻=4275x10=42750(台时)
设备组生产能力:
冲床=T车组/t车=85500/100=855(件)
铣床=T铣组/t铣=64125/45=1425(件)
钻床=T钻组/t钻=42750/40=1069(件)
说明实现均衡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为实现均衡生产,应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冲、铣、钻三个工序生产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