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答题

    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正确答案】

估算合同总价:5300×180=95.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正确答案】

(1)工程预付款金额:95.4×20%=19.08(万元)。 (2)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19.08÷3=6.36(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1)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 第1个月不予付款。 (2)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1000×1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18.00×0.95=17.1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3.68+17.1=30.78(万元)。 (3)第3个月工程量价款: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 第3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4个月工程量价款: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6.3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4.16+20.52-6.36=28.32(万元)。 (5)第5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4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过100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 第5个月工程量价款: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 第5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6)第6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9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过600m3,已经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5900-5300×(1+10%)=70(m3)。 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8.874×0.95=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4.16+8.43=22.59(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