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
搭便车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曼柯· 奥尔逊在《集体行动的逻辑: 公共利益与团体利益》 中提出来的。所谓“搭便车” 行为, 就是集体中的个人选择不合作的行为, 但又获得了与其他成员相同的收益。
(1) 在奥尔森(M. Olson) 看来, 影响或阻碍集体行动的突出问题便是“搭便车” 行为。 所以, 要达到集体行动, 就必须对个人行为加以约束, 解决“搭便车” 问题。 集体行动的实现, 既是制度变迁的动力, 同时也受制度安排的影响。 不同的制度安排, 对预防“搭便车” 行为的作用不同, 因而对集体合作的激励作用也就不同。
(2) 集体行动理论提出了达成集体行动的几个重要条件, 有些条件是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满足的, 但制度的效力即惩罚力度以及有差别的分配原则即激励机制这两个条件较为容易满足。 也就是说, 要促进集体内的合作或集体行动的实现, 有效的惩罚和激励机制是必要的。 通过这两种制度安排, 可以有效制约集体内的“搭便车”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