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县、乡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4)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5)规定选举日期。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