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有限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B、
厚亿公司的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通过
C、
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创立大会审核
D、
厚亿公司的经营方针应在创立大会上决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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