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有限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