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效力是占有制度的核心问题。通常占有人即是物的合法权利人,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法律推定物的占有人为物之合法权利人。如果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权利,则推定其享有此项权利,这就是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根据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即推定占有人享有相应的物权或者债权。第三人主张占有人不是物的合法权利人负举证责任。本题甲能证明对戒指先前合法占有,而乙对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负举证责任,甲拒绝提供证据,故可推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