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 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23条的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A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77条的规定:“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