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实行“审”与“判”相分离
B、
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C、
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D、
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宋代独有的翻异别推制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可见,D项表述正确。A项表述的是宋朝实行的鞫谳分司制。B项表述的是唐朝创立、宋朝继续沿用的“务限法”,是民事审判时限制度。C项表述的是唐、宋时期实行的三司推事制度。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