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外资是指利用国外资本来进行建设和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的活动,是一种国际信贷关系。现阶段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形式有两类:
①外国贷款。其中又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国际债券。这类外资,构成我方的外债,要用外汇或出口产品偿还本金和利息。
②外商的直接投资,如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等等的投资。我方对这些外来投资一般不承担偿还义务,而是由参加合营的双方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或外资自己负盈亏担风险。这种外资不构成对外债务。此外,我国还采用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国际租赁等形式来利用外资。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外资的规模从小到大,现在已成为世界上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引进外资对加速技术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外资的引进也要付出代价。因此,在引进外资时必须审时度势,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局部和整体利益,着重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①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拒绝一切不平等和奴役性的条件,不接受有任何侵害本国权益的条款。
②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外资的总量,要受到各种经济条件的制约,要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利润的义务。所以必须考虑到偿还能力,严格控制举债,以避免债务危机。
③保证重点,提高利用外资的经济效益。利用外资要根据偿还能力和国内资本、物资配套能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加强管理,统筹规划,综合平衡,保持适当的规模和结构,保证正确的使用方向和重点,大力提高外资使用的综合经济效益。
④改进投资环境,确保双方的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