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朱熹、 王阳明、 王艮、 颜元的格物说比较。
( 1 ) 朱熹
①格物, 朱熹继承伊川的观点, 训 “ 格 ” 为 “ 至 ” , “ 格, 至也。 物, 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 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
②所谓穷理, 在朱熹看来, 其重心乃在于穷至事物 “ 所当然之则 ” 与 “ 所以然之故 ”。
③对于前者, 他说: “ 如事亲当亲, 事兄当兄之类, 便是当然之则。 然事亲如何却须要孝, 从兄如何却须要弟, 此即所以然之故。 ”
④对于后者, 朱熹说: “ 此事此物当然之理, 必有所从来。 知天命是知其所从来也。 ” 他又说: “ 其所以然, 则莫不原于天命之性。 ”
⑤可见, 朱熹所主张的 “ 格物穷理 ” 实际上是要求人在人伦实践与性命本原上落实和求索。
( 2 ) 王阳明
①依阳明之见, 心即理, 无须求理于外, 孝忠信仁之理实际上是人在道德实践中将心之理赋与行为和事物的。
②在王守仁看来, 仁孝忠信之理乃 “ 心之条理 ” , 是 “ 吾之一心 ” 在发用流行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自然的条理亦即道德准则与秩序, 故此仁孝忠信之理乃本于 “ 吾之一心 ” , 而非存在于父母君友民身上。
③他所谓的 “ 物 ” 是与 “ 心即理 ” 之 “ 心 ” 相关联着的 “ 物 ” , “ 物 ” 之 “ 理 ” 也是随此 “ 心 ” 之所发赋与 “ 物 ” 的。所以对于王阳明而言, 求理只向心内求, 不需要格物。
( 3 ) 王艮
①王艮说: “ 格物致知四字本旨, 二千年来未有定论 ” 。 他认为 “ 格, 如格式之格, 即后挈矩之谓 ” 。
② “ 挈矩 ” , 意为度量。 他说: “ 吾身是个矩, 天下国家是个方 ” 。 “ 挈矩, 则知方之不正, 由矩之不正也 ” 。 这就是说: “ 身是本, 天下国家是末 ” , “ 格物 ” 必先 “ 正己 ” , “ 本治而末治, 正己而物正 ” 。
③王艮的这番话, 明白地指出 “ 正人必先正己 ” 。 所以他认为格物首要在于正己, 正己之后物自然而然就正(格) 了。
( 4 ) 颜元
①颜元从实践的角度解释 “ 格物 ” , 认为 “ 格物 ” 即是 “ 犯手实做其事 ” 。
②他强调凡事必须亲自动手、 付诸习行, 反对宋代以来儒者 “ 皆习静 ” 的通病, 批评朱熹的 “ 半日读书, 半日静坐 ” , 要求儒者亲身投人到实际的、具体的社会活动之中, 使知与行紧密地结合起来。
③他认为, 讲读与习行是不同的, 只有通过身体力行, 才能取得真知, 并有效用。
④颜元以知礼知乐为例, 指出必须 “ 亲下手一番 ” , 方知礼、 乐。 颜元首先肯定知的对象物是客观的, 此为知之体, 即质实、 对象。 人的感官和思维必须施加于对象物之上, 才算发挥了功能、 效用。
⑤颜元肯定人具有潜在的认识能力, 但人的这些能力也是在 “ 玩东玩西 ” 的摸索、 考察的过程中培养起来的。 最后, 致知不能只停留在读节、 讲问、 思辨方面, 而必须在感性实践、 亲身实行之后才能致其知。 也就是说, 格物不仅是致知的基础, 而且贯穿于致知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