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是某国有公司会计。该公司一笔巨额货款到账,甲顿生贪念,通过职务便利做假账私吞了几万元。随后的几日里,甲心中忐忑不安,每逢上班,都觉得同事在背后议论他。为求心安,甲又将资金补上,将该账填平。整个过程公司都无人发觉。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悔过表现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情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国家财产,且已经得手,成立贪污罪的既遂。其后由于心中忐忑将款项归还的行为是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彼此独立存在的,不可能相互转化。由于甲已经成立犯罪未遂,即使把赃款归还也不能使犯罪形态从既遂转化为中止,而只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A、D项正确,B、C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