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据此,甲乙离婚后,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权,除非有法律规定不适当的情形。但是,只有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夫或妻一方才有探望权,故A正确,B错误。探望权本身属于法定权利,要中止探望权,只能法院判决,故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