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法官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 A.王某诉张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认为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并对该事实进行调查
  • B.李某诉某企业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对该企业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以及合同的效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
  • C.林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审判长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及书记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是由进行调查后,作出书记员回避的决定
  • D.邓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质量纠纷一案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原告邓某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包括依职权或依申请调查收集,其中只有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公共、第三人利益以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性事实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而对于其他涉及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事实只能在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调查收集时,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A选项中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可以由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表述正确。B选项中对该企业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事实属于程序性事实,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而对于合同的效力则是涉及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事实,法官不能依职权调查收集,表述错误。C选项中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及书记员是否存在回避事由的事实是与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无关的事实,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同时,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情况下,审判长可以指令其回避(回避分为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指令回避三种),表述正确。D选项中房屋质量问题不涉及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同时也不是程序性事实,是与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相关的事实,法官不能依职权调查取证,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