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要论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主体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是一个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心态的综合性概念、行为和过程。政府是这一概念、行为和过程的主体。这种主体地位是以合法合理的权力即行政权力为基础的。政府通过实施公共行政管理,来履行国家的社会职能。在此基础上,从名义享有公共行政权力和具体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角度分析,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分为四种:
(1)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政策、行政法规、行政司法、行政裁决、行政惩处、行政检查等,在不违反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范围内,都对所规定的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强制执行。
(2)政府行政机关。政府机关的公共行政权力是通过法律规定以及在法律规定之下的政府内部授权获得的。在实际过程中,政府行政机关的公共行政权力,通常表现为以机关的名义向社会发布涉及本机关所管辖的行政领域或行政业务的行政规定,这种规定一般受政府的约束。在获得法律和政府充分授权的条件下,行政机关所发布的行政规定的效力,等同于政府。在程序上,行政机关的规定一般需要经过同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同类机关的批准或许可。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机关所掌握的公共行政权力是一种不完整的权力。另外,在实际过程中,常常出现若干个机关联合发布某一项行政规定的现象,这是由政府内部专业化、部门化分工的权责体制所决定的,但其效力在性质上与一个机关类同,只在程序、程度和适用范围上有所差别。
(3)行政首长。各国政府即行政机关通常实行首长负责制。因而,行政首长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实际执行上都是公共行政权力的一种主体。在这里,行政首长是指一种非人格化的特定的职位,而不是作为社会存在的自然人。行政首长作为公共行政权力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四类情况:
①政府首脑。他们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普选或间接选举直接获得权力,他们掌握最高一级政府最高的公共行政权力并对法律和选民负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过他们签署,可以发布一系列的行政命令,例如,宣布处于紧急状态,宣布大赦等。
②政府首脑以下的高级政务类行政首长,他们也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获得权力,但他们的权力受制于政府首脑的权力,尤其在权力的实际运行方面,基本上必须以政府首脑的权力为转移。得到授权,他们可以代表政府。
③政务首长以下的各级常务首长。他们主要负责有效地推动和执行各种既定的政府决策。其权力主要来自政府内部按照逐级授权原则而下授的一部分有限的权力。但得到授权,他们也可以代表政府。由于他们最熟悉相关的法律规范、惯例、程序,比较多地了解行政的历史和行为技巧,所以,他们对政府决策具有实际上的影响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直接参与行政决策,比如制定决策方案。因此被某些西方学者称为“第四权力”。对他们的研究,是现代行政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④由宪法和有关法律所特别授权的一部分官员,主要是指主持人事行政事项的少数首长。他们对政府保持相对独立,拥有准立法权,并在经济上和身份保障上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具体情形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
(4)政府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又一种主体。他们人数众多,由法律保障其身份和规定其职责。他们是政府内逐级授权的最后一级,得到特殊授权,他们有时也能代表政府。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政府的大量的日常事务,具体执行和技术操作既定的政府决策或首长决定。但是,由于实行永业制,长期在政府供职,所以,他们对行政的技术程序和技术规范有较多的了解。他们是技术作业层上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按照“管理即决策”的观点,他们以其特有的方式、专长和优势,直接影响到国家行政管理的过程和时效性。通过他们的努力,国家行政管理才能转化为社会过程,产生社会效应。因此,对他们的研究与对常务官员的研究一样,是现代人事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