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A项: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说明告知风险是医疗机构的义务,但并非免责条款,造成损失的仍需根据是否存在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不应简单认定为不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B项: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重新回到原告即患者一方,仅在特殊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B项正确。C项:医疗产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本题中小刘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损害,既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也可以向医院追偿,最终责任人为血液提供机构。C项认为只能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的说法不正确。D项:紧急情况下告知义务的例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艾美当时的情况完全符合本条的紧急情况,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院不因此担责。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