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法》规定,( )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国防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